项目编号:HG2022-GL37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实业企业2022年高速公路服务区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工程(二期),招标人为广西交通实业有限企业,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龙邦、靖西、那坡等37对高速公路服务区及玉林市二环东路201号玉林第一加油站内。
2.2建设规模: 龙邦、靖西、那坡等37对高速公路服务区及玉林第一加油站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施工建设,包括500kVA箱变、充电桩、电力电缆、保护管、电线杆及杆上设备及相关附属设施施工,详细内容以施工设计图纸为准。
2.3要求工期: 5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 龙邦等37对服务区及玉林第一加油站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施工建设,包括新建500kVA箱变、充电桩、电力电缆、保护管、电线杆及杆上设备及相关附属设施施工、电气调试、报验(供电局)等以及为保证充电桩按期投营使用所需一切设备及手续办理的相关工作。
2.5质量要求:
(1)工程质量达到图纸要求的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通过相关部门验收,满足供电企业通电验收标准及当地部门相关政策要求;
(2)充电设备应满足接入广西省级监管平台“八桂充(www.baguichong.com)”条件。
2.6标段划分: 1个标段 。
序号 | 所在路段 | 服务区 | 新增充电桩建设个数(120kw) | 新增充电枪/停车位数量(个) |
1 | 龙靖路 | 龙邦服务区 | 4 | 8 |
2 | 靖那路 | 靖西服务区 | 4 | 8 |
3 | 靖那路 | 那坡服务区 | 4 | 8 |
4 | 百靖路 | 坡洪服务区 | 4 | 8 |
5 | 百靖路 | 德保服务区 | 4 | 8 |
6 | 宜河路 | 德胜服务区 | 4 | 8 |
7 | 河都路 | 龙头服务区 | 4 | 8 |
8 | 河都路 | 都安北服务区 | 4 | 8 |
9 | 河百路 | 东兰服务区 | 4 | 8 |
10 | 河百路 | 巴马北服务区 | 4 | 8 |
11 | 来马路(来宾段) | 雅山服务区 | 4 | 8 |
12 | 来马路(来宾段) | 来宾南服务区 | 4 | 8 |
13 | 桂来路 | 武宣服务区 | 4 | 8 |
14 | 灌凤路 | 灌阳服务区 | 4 | 8 |
15 | 马平路 | 莲塘服务区 | 4 | 8 |
16 | 来马路(南宁段) | 西燕服务区 | 4 | 8 |
17 | 钦崇路 | 罗白服务区 | 4 | 8 |
18 | 六钦路 | 陆屋服务区 | 4 | 8 |
19 | 六钦路 | 金窝服务区 | 4 | 8 |
20 | 宜柳路(河池段) | 宜州服务区 | 4 | 8 |
21 | 梧柳路 | 和平服务区 | 4 | 8 |
22 | 梧柳路 | 盘王服务区 | 4 | 8 |
23 | 梧柳路 | 象州东服务区 | 4 | 8 |
24 | 南友路 | 宁明服务区 | 4 | 8 |
25 | 南友路 | 凭祥服务区 | 4 | 8 |
26 | 柳州北环 | 柳北服务区 | 4 | 8 |
27 | 柳武路 | 象州服务区 | 4 | 8 |
28 | 柳南路 | 三岸服务区 | 4 | 8 |
29 | 崇靖路 | 新和服务区 | 4 | 8 |
30 | 崇靖路 | 通灵服务区 | 4 | 8 |
31 | 岑水路 | 大隆服务区 | 4 | 8 |
32 | 岑罗路 | 筋竹停车区 | 4 | 8 |
33 | 坛百路 | 坛洛 | 4 | 8 |
34 | 坛百路 | 田东 | 4 | 8 |
35 | 坛百路 | 百色 | 4 | 8 |
36 | 玉铁路 | 玉林南服务区 | 4 | 8 |
37 | 玉铁路 | 松旺服务区 | 4 | 8 |
38 | 玉林市 | 玉林第一加油站 | 3 | 6 |
合计 | 151 | 302 |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2)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的许可机关审批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等级五级及以上资质(必须在有效期内)。
3.1.3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2 业绩要求:
3.2.1投标人业绩应满足以下条件:
(1)从2019年1月1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止,投标人承接过(已完工或在建)1个单个合同金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10kV及以上配电工程施工项目;
(2)从2019年1月1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止,投标人承接过(已完工或在建)1个单个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充电桩建设安装项目或2000万及以上高速公路机电项目(含充电桩安装)。
3.3财务要求:
3.3.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牵头人)在2020年、2021年的平均营业额不小于500万元;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牵头人)用于本工程的营运资金(即自有现金资源)不应小于300万元。
3.3.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牵头人)2021年度:
(1)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要求:
A.总资产在人民币1亿元以下的企业不高于70%;
B.总资产在人民币1~5亿元之间的企业不高于80%;
C.总资产在人民币5亿元以上(含5亿元)的企业不高于90%;
(2)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不低于1.0。
3.4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1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合法成立企业,且成员各方应为独立法人,均须具有效的营业执照、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联合体各方的资质须满足招标公告第3.1.2款规定其中之一资质,联合体各方所承担的工程施工内容须符合其资质标准;
(3)联合体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编制投标文件、办理投标报名等事宜。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标段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投标截止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视为无效投标。
3.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实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信用情况,若在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发现被列入失信被实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若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中标候选人存在前述情况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3.7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证明材料:投标人出具的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自2020年1月1日至今均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承诺函。
3.8人员要求:
3.8.1项目经理资格: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
3.8.2安全员要求(1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8.3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电力或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0月26日起至2022年11月2日下午18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西交投宏冠工程咨询有限企业官网(http://www.hgecc.com.cn)或搜索“宏冠工程咨询” 微信公众号,按流程要求完成线上报名手续(须上传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单位先容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招标文件购买费用转账底单扫描件、开票信息),我企业将在工作时间(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确认,确认后将招标文件PDF电子版发送至潜在投标人报名预留邮箱(如需招标文件纸质版可现场领取),标书购买费用电子发票开标结束后统一发送至潜在投标人报名预留邮箱。
4.2标书购买费用由潜在投标人(单位或个人账户均可)汇入广西交投宏冠工程咨询有限企业专用账户:
户 名:广西交投宏冠工程咨询有限企业
开户行:建行南宁朝阳支行营业部
帐 号:4500 1604 4730 5070 8266
汇款时汇款单据应注明“实业企业2022年高速公路服务区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工程标书费” ,附言如有字数要求,可简写。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标段,售后不退。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 11月 16日上午09 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北京时间9时0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西南宁市合作路6号五洲国际C栋商铺2楼M202会议室,招标人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
5.2鉴于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项目投标人可选择现场递交或邮寄投标文件。选择邮寄的,投标人应充分预留投标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须于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北京时间16时30分前)将密封包装好的投标文件(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做好包装和密封后另行进行快递包装)寄达以下地址:
收件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合作路6号五洲国际D栋商铺312室
收件人:银秀妮
联系电话:0771-4793126
寄件人应为本单位的人员同时为本项目的委托代理人,请寄件人在邮件外包装写明:实业企业2022年高速公路服务区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工程(二期)投标文件,并留真实姓名及联系电话,如有疑问请咨询电话:0771-4793126。
选择邮寄的投标人视为对本项目的唱标记录直接确认,其签到时间以投标文件送达时间为准,签到表和唱标记录表中将对投标人标注“邮寄”字样。
5.3投标人应对自己的投标文件的快递包封和密封负责,如送达的快递包裹出现破损导致投标文件包封破损的或未按上述要求注明的,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密封要求,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5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递交,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5.6新冠疫情期间,投标人须遵守广西自治区和南宁市新冠肺炎防疫措施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时需正确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及72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防疫管控措施予以配合,接受现场管理和引导,体温不得超过37.3℃,否则将被劝返或隔离,必要时配合区域防疫机构强制隔离。
5.7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勘查,也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综合评估法。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企业网()以及广西交投宏冠工程咨询有限企业网(http://www.hgecc.com.cn)上发布。
招标人:广西交通实业有限企业
地 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52号铁投集团22楼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71-5726562
招标代理:广西交投宏冠工程咨询有限企业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合作路6号五洲国际D栋商铺3楼D312室
联系人:银秀妮、陆璐、李豪
电话:0771-4793126 、2115840
传真:0771-2115804
202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