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交投地产坛泽路项目配建中学地块工程设计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01002816020690001001 | |||||
招标人 | 广西宁居投资有限企业 | |||||||
建设单位 | 广西宁居投资有限企业 | |||||||
招标类别 | R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R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交投宏冠工程咨询有限企业 | |||||||
建设规模 |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117124.35㎡(折合175.687亩),土地批准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项目配建中学用地面积78.93亩。地块用地面积约5.3万㎡,总建筑面积约4万㎡,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1.5万㎡,最高层数5层,最高建筑高度不高于24米。 | |||||||
开标时间 | 2022年9月27日北京时间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2年9月28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2年10月8日 | |||||
预中标人 | 华蓝设计(集团)有限企业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华蓝设计(集团)有限企业 | |||||
单位资质 |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 |||||||
投标报价 | ¥3567473.66元 | |||||||
设计服务期限 | 75日历天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 | 庞波,身份证号:450104********1539 (注册编号:20004500154) | |||||||
企业诚信评分 | 10.00分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南宁市开泰路中学项目设计 2、崇左市江州区高级中学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3、隆安县城北小学项目工程设计 4、扶绥县第三高级中学项目 5、北海市第十四中学项目设计 6、南宁市第四十二中学改扩建工程设计 | |||||||
项目负责人投标所用业绩(如需要) | 1、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项目第二批第二标段设计(初设深度) 2、中国-东盟数字经济产业园项目一期产业(EPC) 3、水街历史学问街区保护修缮项目工程设计服务 4、南宁市中山路片区更新改造项目(旧改部分)设计(中山路历史学问街区保护修缮PPP项目) 5、南宁市“三街两巷”项目金狮巷银狮巷保护整治改造(二期)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铭扬工程设计集团有限企业 | ||||||
单位资质 |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 |||||||
投标报价 | ¥3527299.58元 | |||||||
设计服务期限 | 75日历天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 | 段敬阳,身份证号:440301********565X (注册编号:20024410557) | |||||||
企业诚信评分 | 7.14分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濮阳经济开发区人民医院建设项目第一标段 2、宿城区蔡集镇朱李花园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 3、疏勒县第二初级中学建设项目规划、勘察、设计 | |||||||
项目负责人投标所用业绩(如需要) | 1、濮阳经济开发区人民医院建设项目第一标段 2、疏勒县第二初级中学建设项目规划、勘察、设计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中国中建设计研究院有限企业 | ||||||
单位资质 |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 |||||||
投标报价 | ¥3574139.99元 | |||||||
设计服务期限 | 75日历天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 | 赵中宇,身份证号:210102********501X (注册编号:20052100888) | |||||||
企业诚信评分 | 7.00分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广州设计之都黄边村村属权益地块开发项目 2、广州市助农服务综合平台项目(一期) 3、东源县职业教育培训基地(迁建)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 |||||||
项目负责人投标所用业绩(如需要) | 1、广州设计之都黄边村村属权益地块开发项目 2、广州市助农服务综合平台项目(一期) | |||||||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详见附件 | |||||||
公示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nnggzy.net、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企业网和广西交投宏冠工程咨询有限企业网www.hgecc.com.cn发布。 | |||||||
质疑和投诉 |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1-5535031 | |||||